(略)脱硫液提盐及硫磺精制废物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略)(以下简称“我公司”)
(略)承担了“
(略)脱硫液提盐及硫磺精制废物资源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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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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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性质:扩建
(3)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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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内容:40m/d脱硫液提盐及10t/d硫磺精制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5)项目总投资:3343万元。
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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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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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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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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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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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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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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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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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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