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增两台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新增两台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略)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传真:
(略)8
通讯地址:
(略)
(略)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略)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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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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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新增两台X射线探伤机应用
贵州
(略)牛心村检测厂房探伤车间
(略)
(略)
一、建设内容:1、新增两台X射线探伤机
二、建设规模:1、原有工业X射线探伤机(定向)一台,型号MG325(额定参数320kV/5mA)安装位置:探伤1室。2、拟购工业X射线探伤机(周像)一台,型号XYG160HP(额定参数160kV/10mA)安装位置:探伤2室。
①对正常使用的探伤室应检查探伤室防护门-机联锁装置、
(略)指示灯等防护安全措施。
②探伤工作人员在进入探伤室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当剂量率达到设定的报警阈值报警时,探伤工作人员应立即退出探伤室,同时防止其他人进入探伤室,并立即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
③应定期测量探伤室外
(略)域的剂量率水平,包括操作者工作位置和周围
(略)域人员居留处。测量值应与参考控制水平相比较。当测量值高于参考控制水平时,应终止探伤工作并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
④在每一次照射前,操作人员都应该确认探伤室内部没有人员驻留并关闭防护门。只有在防护门关闭、
(略)都启动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探伤工作。
一、废气
X射线机产生的X射线会使空气电离,空气电离产生臭氧(O3)和氮氧化物(NOX),在NOX中以NO2为主,它们是具有刺激性作用的非放射性有害气体。本项目O3和NOX产生量较小,经机房内的动力排风装置排出后机房内残留的量已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辐射工作人员及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二、废水与固体废物
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依托
(略)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集中回收,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探伤房内排风机运行所产生的噪声,该排风机采用低噪声设计,且位于探伤室内部,经建筑物墙体隔声
(略)场址内的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预计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4〕190号关于对《
(略)新增两台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3、
(略)(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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