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
(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
(略)位
(略),主要从事表带生产,年产尼龙表带40万套、帆布表带10万套、真皮表带30万套,中心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14°29′3.678″,北纬23°8′49.984″。项目拟定员5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1:
(略)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15.3M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验收工作组意见.pdf204.2KB,下载次数0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