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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1424破1号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四通破管字第29号

广(略)民事裁定书,(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2日指定(略)华泰(南宁)(略)管理人(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本案债务人、全体债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债务人的营运价值,促成债务人开发建设的(略)“和平(略)场”项目盘活续建,保障在建工程项目顺利复工续建,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下简称“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债务人成立于2009年12月7日,注册登记机关为(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发起人为自然人股东黄永坚、黄永强,法定代表人为黄永坚。截至2009年12月6日,黄永坚已完成950万元实缴出资、黄永强已完成50万元实缴出资。2010年至2013年期间,(略)股东经过数次变更,(略)股东为黄永坚(持股比例为99%)、邱衡(持股比例为1%)。债务人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对交通能源、公路、桥梁及文化影视产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注册登记机关为(略)
(二)债务人资产情况
1、(略)“和平(略)场”项目
债务人在(略)开发建设有名为“和平(略)场”的项目,根据
管理人现阶段接管到的债务人资料及向相关部门调取的资料显示: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4785.2㎡,总建筑面积为22806.16㎡(其中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9045.1㎡,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F〕为3761.06㎡),建筑占地面积为2390.6㎡,建筑密度为49.96%,容积率为3.98,绿地率为25%,地下机动车总停车位为50个,地上非机动车总停车位为63个。“和平(略)未规划商铺使用用途。
目前该项目整体框架已建成,但尚未全部完成竣工,且已停工多年,现处于烂尾状态。
2、(略)房产
债务人在(略)开发建设有房产项目一处,该项目
名称:(略)
二、公告须知、报名条件及招募投资方式:(略)
(一)公告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发布并负责解释;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现阶段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可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是否进行投资和自担进行投资可能产生的相应风险,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
4.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5.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仅作为意向投资人参考资料使用。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非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并处于调查阶段;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投资,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分为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拥有与债务人重整项目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本次招募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的方式:(略)
5.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三)投资方式:(略)
本次招募的投资方式:(略)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可以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围绕项目拟定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并保证方案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投资方案应包括融资方案、资金保障方案、续建方案及债务人可售资产代理销售方案。
三、预招募与报名流程、程序转换安排
(一)预招募公告发布
管理人在“(略)(略)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招募及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管理人不予退回。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17:30时止
2.报名方式:(略)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略)
3.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略)
(略),联系人:(略)
(三)报名文件
1.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说明等。意向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简介,简介应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信息、信用信息等;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加遴选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经程序作出的决议原件;
4.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可使用额度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
6.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略)
7.文书送达地址:(略)
8.其他管理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摁印或盖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四)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即为通过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将有权参与后续的评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给予意向投资人补正的机会,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补正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天内完成补正。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补正期而延长。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管理人初步审查通过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配合。
(六)提交投资方案
管理人初审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合规且具可操作性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案的投资优势、明确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略)
(七)确定投资人身份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后将组织评审。如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组织评审组在法院的监督下审查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符合招募条件的,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如有2家及以上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意向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在法院监督下组织评审组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方案按照重整成本较低、债权清偿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强、方案可实现度高等维度择优确认意向投资人,并在评选后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
(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选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中选通知后10日内,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与投资人协商制定并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
(九)程序转换安排
因本案为破产清算,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后10内由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主体向(略)人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破产清算程序转换为重整程序。(略)人民法院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10内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3日内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保证金说明
(一)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当日缴纳报名保证金伍拾万元至管理人账户,并注明四通房地产破产案意向投资报名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略)人民法院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中选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起三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原报名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略)管理人
(略)(略)018267
开户行:(略)(略)支行
(四)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
1.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及通过初步审查但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正式选定投资人后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至来款账户。
2.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正式选定投资人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略)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方案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选投资人在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略)
5.管理人未能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又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略)无息退还;
6.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金额、支付方式:(略)
五、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此处“意向投资人”包含报名参选的所有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标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特别提示
(一)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管理人将住所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意向投资人在招募阶段所做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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