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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联通益阳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失败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湖南 - 益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终止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失败公告
(略)(采购代理机构:(略)
1、比选项目名称:(略)
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3、比选结果如下:
至比选文件规定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数量为3家,经评审小组评审,符合比选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单位:(略)
4、评审失败结果公示期:2024年05月10日—2024年05月1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5、评审失败结果公示媒体:(略)(略))、(略)(略))发布。
6、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被异议人的名称:(略)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略)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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