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金湾区红旗镇2021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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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金湾区红旗镇2021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
合同名称 | 金湾区红旗镇2021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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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
中标人名称 |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期限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2-02-21 00:00:00 |
合同金额 | 11661476.060000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
质量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金湾区红旗镇2021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湾区红旗镇2021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 2.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预算内(财政) 。 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2 月 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5月 2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陆拾陆万壹仟肆佰柒拾陆元零陆分 (¥11661476.06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红旗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备案 贰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6100007869904638 地 址: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赛高悦府T4号楼1单元1902号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7010 1152 0000 0011 62 |
金额单位 | 元 |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金湾区红旗镇2021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湾区红旗镇2021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
2.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预算内(财政) 。
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2 月 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5月 2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陆拾陆万壹仟肆佰柒拾陆元零陆分
(¥11661476.06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红旗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备案 贰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6100007869904638
地 址: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赛高悦府T4号楼1单元1902号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7010 1152 0000 0011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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