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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评估项目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略)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括及磋商范围:
1、采购人:(略)
2、项目名称:(略)
3、(略):LSGZ[2024]075-ZC052
4、服务内容:
一标段:卢华高速红线内压覆矿产储量评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二标段:卢华高速红线内所压覆的现有固定资产;(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5、采购预算: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0000.00(一标段:(略);二标段:(略)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略)
9、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10、项目地点:(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服务之内容;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略)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略)站:(略).cn(略)查询截图)。(略)(略).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页、(略)查询页、(略)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附日期;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略)网(网址:(略)),(略)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2、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5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3日08时40分;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略)(略)址为http://(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磋商文件费用。
四、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略)网提交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略)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略)上报名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人:(略)
3、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略)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略)》、《(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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