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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岗加压站清水池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双岗加压站清水池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岗加压站清水池建设工程已(略)发展和改革局以(略)-(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在双岗加压站内进行改造,最大供水量为9.6万m3/d,进出水管管径为DN1600,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清水池1座,有效容积约11000m3,使加压站合计总有效库容约为21000m3,新建泵站中控室1座,新建投加室1座;
(2)抽库设备配套连通管安装,现有清水池维护改造,泵站的部分电气、自控设备以(略)道路、围墙、绿化、消防、给排水等配套项目。
2.3最高投标限价:26,254,579.12元,其中总承包施工费:25,644,832.63元,施工图设计费:609,746.49元。
其他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20日历天,包括:
施工图设计工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施工工期:480日历天,暂定施工周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2.5招标内容:1、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路面修复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各报建专业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并通过业主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技术要求,配合编制材料设备技术要求相关工作,编制施工检测方案及预算,编制第三方监测及检测技术要求,配合业主开展第三方检测监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工作,编制管道试压冲洗消毒方案,编制现状管线保护及迁改方案,协助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负责海(略)专篇及施工图设计,配合防洪评价、文物等涉及设施各产权单位:(略)
2、负责全过程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结算、智慧工地管理等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双岗加压站内三通一平、临水临电、临设建设,土建、机电安装;厂内连通管、自控安防、仪器仪表安装;生产配套工程的土建、电气安装、电源接驳;新装管道试压、冲洗、消毒、配合联合运转调试;白蚁防治、交通疏解、河堤破除和修复、(略)面修复、管线保护与迁改、防雷专项验收、消防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海(略)专项验收”。
3、负责全部施工范围内施工放线、地下管线会签交底工作;办理本项目安全质量登记监督备案、办理取得项目监管部门的开工批复:(略)、铁路、河涌、城市绿化范围的,应编制专项评估及保护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报相应权属单位:(略)
4、负责全部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略)面修复、现状设施查探及地下管线保护、拆除或废除旧管、迁移相关管线的土建和管道安装施工。负责编制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燃气、电力通信、航道、石油、地铁、(略)等重点设施,应积极协调对应的管理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及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等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负责落实海(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移交、耗水费代缴、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施工过程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必须是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重新绘制的图纸)。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略)
包设计、包工、包料(不包括甲供主材)、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劳保、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略)调试及配合业主联合运转调试。
2.8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略)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略)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设计、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略)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略))的要求设置。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略),详见链接:(略).cn/xxgk/wjtz/content/post_(略).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标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满足其所承担工作所需的本公告规定的相应资质。
(略)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略))确定。
(注:投标人应作出承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注:1)施工、监理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
2)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含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略)(略)(略)站媒介)。
4)由总承包单位:(略)
(略)施工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为60周岁或以下(至投标截止日,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注:1)需提供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略)”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略)
4)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略)锁定,(略)上投标登记时,拟派施工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施工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施工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略)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略)设计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略)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略))确定。
(略)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且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且专职安全员不得由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供水规模达到6万m3/d(含本数)或以上的给水厂站或给水泵站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包含给水厂站或给水泵站主体池体土建工程业绩,如:净水构筑物或加压泵房等,(略)或机电等工程)。
1)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明确的厂站或给水泵站建设供水规模为准。
3)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含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4)(略)(略)(略)站媒介)。
5)由总承包单位:(略)
(略)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施工单位:(略)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满足其所承担工作所需的本公告规定的相应资质。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略)径如下:(略)址https://credit1.(略)?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略)(略))建立了企业信息登记。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公告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0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招标文件获取:(略)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05月1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略)(略))网站交易活动安排),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略)(略))网站相关栏目下载,(略)(略))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略)(略)(略)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4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5.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略)(略)(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略)(略)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略)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7(略)上投标登记时,(略)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略)上投标登记的,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略)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略)(略))网站、(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略)(略))网站发布为准。
7.其他
7.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施工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略)
7.2关于疑问、异议和投诉的处理:
(略)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略)(略)站获取:(略)
(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略)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略)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略)
(略)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略)提交,(略)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略)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略)
电话:(略)
地址:(略)
7.3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略))等有关规定,(略)(简称“市水投集团”)(略)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略)(略),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510000邮编:510060
联系人:(略)
电话:(略)电话:(略)(略)
传真:/传真:(略)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略)@126.com

招标监管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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