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5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在报批前需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全本报告及公参说明见附件),征求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环评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
(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1:1.
(略)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5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下载次数0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pdf2.1MB,下载次数0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