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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案复印须知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四川 - 乐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病案复印须知
病历资料涉及个人隐私,为方便您复印病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请您在申请复印病历前务必详细阅读本须知,感谢您的配合!
一、住院期间复印病历:由主管医生携带病历并领患者到病案科办理。
二、出院后复印病历:出院2周后方可申请病历复印。
三、申请复印病历时,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机构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六)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需要复印病历资料的,应提供:①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③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四、申请复印内容:因病案复印用途不同,所需复印的内容迥异。建议您前来办理复印事宜前咨询有关机构(如当地医保机构、商保机构)。
五、病案复印流程
申请人现场填写《(略)病历复印申请表》——病案科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复印病案——双方核实病案复印件后盖章——申请人缴费用。
六、病案复印收费标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0.50元/张,按实际张数计费。
七、病案复印地址:(略)
八、复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复印服务。
九、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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