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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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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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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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链接: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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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4qto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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