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和
(略)),现将《
(略)新建通用汽油机、汽油发电机组、农用机械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如下: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附件7验收监测报告.pdf3.3MB,下载次数0
附件2:鼎工机械验收验收意见(1).pdf635.5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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