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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某单位空余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意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某单位:(略)
我单位:(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WAHFY-G1001
三、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
四、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某单位:(略)
一标段:主要包含土地平整、原有建筑物拆除、(略)、管网、绿化、配电工程建设等。
二标段:主要包含沙池砌筑、塑胶场地铺装、物资器材等。
一标段:约173万
二标段:约40万
2024年6月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其拟派项目经理:(略)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前来参与投标。
注:
1.反馈方式:(略)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略)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略)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略)
七、(略)
(略)》等。
八、联系方式:(略)
孙先生:(略)邮箱:(略)
洪工:(略)邮箱:(略)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冯先生
办公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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