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吉林省
(略)大安松花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略)
(略)吉林省
(略)大安松花玉矿项目
二、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762.86万元。项目初期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0×104t,服务年限22.6年;后期地下开采,生产规模70×104t,服务年限27.1年。矿山最终产品为松花玉原矿。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
(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
(略)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个人或单位:
(略)
公参调查表.pdf
六、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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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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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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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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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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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略)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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