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扩建建设项目分期验收(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
(略)
4.验收范围:
(略)选址位
(略))附件、《
(略)过渡期间建设单位:
(略)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三、联系方式:
(略)
附件:
(略)扩建建设项目分期验收(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略)扩建建设项目分期验收(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略)扩建建设项目分期验收(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略)扩建建设项目分期验收(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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