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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智慧园区项目中数据中心、监控系统主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HBTZ-XTJC-24019
(略)(采购人:(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一。
1.1采购内容:(略)(略)主设备。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分别进行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包一:(略)主设备
采购内容:(略)所需的主设备,包括:
计算节点、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防火墙等安全设备、国产化软件等。
采购包二:前端监控主设备(含上塔安装调测)
采购内容:(略)设备:高点摄像机、低点摄像机、全景鹰眼摄像机、防爆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车载定位及视频设备等。
1.2服务时间: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
2.供应商名称:(略)
采购包一:(略)主设备
供应商名称:(略)
采购包二:前端监控主设备(含上塔安装调测)
供应商名称:(略)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略)(略)主设备,其中:
采购包一:(略)主设备。(略)为本采购包唯一授权经销商;
采购包二:前端监控主设备(含上塔安装调测)。(略)为本采购包唯一授权经销商。另,(略)直接实施。
评审人员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根据我方中标结果,本项目采购包一需分别采购各主设备原厂相关设备和国产化软件原厂的成品软件,且上述制造商均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授权函,指定本项目采购包一:(略)
(略)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授权函,指定本项目采购包二:前端监控主设备(含上塔安装调测)(略)
上述各采购包设备及服务采购,符合《(略)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1.0)》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略)
3.2选择该单位:(略)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略)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略)
6.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39.com
监督部门:(略)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略)6
采购人:(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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