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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二路(湿地东路-创业二路)电力管线工程

所属地区:湖南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采购人:(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SZQL-ZZCG-24016
3、采购项目预算:624084.22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略)
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7、总工期:25日历天
二、采购需求
(略)
包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略)(略)-(略))电力管线工程包1
(略)(略)-(略))电力管线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624084.22元
624084.22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同时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施工能力;
(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略)
(6)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要求,供应商应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略)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略)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金额:
(1)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50%。
2、履约担保的形式:
(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略)担保;
(2)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略)担保提交形式,超过10%的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略)担保或现金形式提交。
(3)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3、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4工作日内。(7-14个工作日,由招标人:(略)
4、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略)
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略)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约金,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略)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略)
五、获取:(略)
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略)
方式:(略)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八、谈判说明
1、谈判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1、联系人:(略)
2、电话:(略)
十、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62
2、采购代理机构:(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000
(5)电话:(略)
(6)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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