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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地名志》出版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地名志》(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QZZB【2024】61号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略)民政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略)
一、(略):QZZB【2024】61号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略)页打印件或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超过预算的将视为无效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5月23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略)》((略)#/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略)
备注:
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略)》((略)#/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略)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略)”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略)工作人员。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地点:(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略)
十、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略),账号:(略)(略)
十一、(略)(http://(略).cn/),(略)(略))不作另行通知,(略)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略)
2024年5月16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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