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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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马尔康6.0级震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马尔康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6.10”马尔康6.0级震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马尔康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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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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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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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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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15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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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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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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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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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15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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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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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久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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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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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6017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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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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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室01(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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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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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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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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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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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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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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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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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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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第一名 |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880000 | 2880000 | 89.23 | 第二名 | 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66.40 | 第三名 | 四川川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3060000 | 3060000 | 6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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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1 | 项目负责人 | 李欣泽 | 职称证 | 20240000050230027938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 高级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万利晏 | 职称证 | 20220240970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 高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1 | 项目负责人 | 蒋绍明 | 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 | 20220353880/AY065100242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 高级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宁 | 职称证 | 00057440 | 水、工、环 | 高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川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1 | 项目负责人 | 任恩 | 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 | 00312061/AY135100795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 高级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左林勇 | 职称证 | 00312061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 高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金川县自然资源局 | 金川县卡撒乡中心校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补充勘查设计 | 20221021 | 20230815 | 20230815 | 20230815 | 金川县卡撒乡中心校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 2025000 | 吴鑫 |
2 | 丹巴县自然资源局 | 丹巴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26处地灾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 | 20220605 | 20220813 | 20220813 | 20220813 | 丹巴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26处地灾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 | 2505300 | 江忠荣 |
3 | 阿坝县自然资源局 | 马尔康“6.10”地震灾区阿坝州阿坝县16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包件一) | 20230101 | 20230204 | 20230204 | 20230204 | 马尔康“6.10”地震灾区阿坝州阿坝县16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包件一) | 2440900 | 江忠荣 |
4 | 理县自然资源局 | 理县薛城镇甲米村汪家沟组泥石流等18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设计以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20240110 | 20240123 | 20240123 | 20240123 | 本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每个隐患点的:地形图测绘、勘查(含钻探、探槽、物探、测试等)、可行性研究(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3860000 | 黄刚 |
5 | 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石棉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 20240312 | 20240325 | 20240325 | 20240325 | 本项目为争取国债资金支持,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有关申报要求,2023年10月,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技术支撑单位结合汛期排查情况,对10处险情紧迫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初步勘查工作。 | 2520000 | 杨学之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德格县自然资源局 | 德格县打滚乡呷拖村仁果沟泥石流、阿须镇磨勒村苏麦昂洞沟泥石流、阿须镇真隆村苏拉泥石流、温拖乡麻根寺背后滑坡、俄支乡热水塘村上热水塘路燃组沟泥石流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服务 | 20210910 | 20211204 | 20211204 | 20211204 | 德格县打滚乡呷拖村仁果沟泥石流、阿须镇磨勒村苏麦昂洞沟泥石流、阿须镇真隆村苏拉泥石流、温拖乡麻根寺背后滑坡、俄支乡热水塘村上热水塘路燃组沟泥石流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服务 | 2580000 | / |
2 | 金阳县自然资源局 | 金阳县东区马依足乡千户彝寨木腊沟上段治理及弃土场建设项目勘查设计 | 20210222 | 20210509 | 20210509 | 20210509 | 根据国家河地方规定的相关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和文件完成金阳县东区马依足乡千户彝寨木腊沟上段治理及弃土场建设项目的勘查及施工图设计。 | 2647621.79 | 蒋绍明 |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川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普格县自然资源局 | 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20240302 | 20240417 | 20240417 | 20240417 | 勘察设计:原则上按专家踏勘咨询意见及现场实际需求实施施工图设计内容:在专家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基础上,优化细化方案,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 | 4824634 | 任恩 |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川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川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 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 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 题等) | 综合评审得分 或 备注 |
1 | 四川乐山二零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50000 | 2850000 | 60.92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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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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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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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7af0d-a03a-4b43-a652-94508c4dbc36 |
行业主管部门: |
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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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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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d2d2de5-cfca-4498-92b0-2c9283f389b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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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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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1 | 公示.pdf | 2024-05-16 15:40:22 | | c053800f-fa86-47ea-bb94-fe0efa31fae6 | 14f7b963-c0dd-4554-b96c-c9556fb01318.pdf | 公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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