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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邦达·公园城-樾府节能报告》的批复

所属地区:贵州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贵州 - 六盘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邦达·公园城-樾府节能报告》的批复
六盘水发改环资〔2024〕44号
(略)发展改革局、(略)
(略))及《邦达·公园城-樾府节能报告》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应控制在968.30吨标准煤(当量值)、2116.7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下,其中年消耗电力控制在642.42万千万时以下、年消耗天然气控制在14.72万标准立方米以下。
三、建设单位:(略)
(一)在项目设计阶段,要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尽量选用能效水平达到国家能效标准能效1级或节能评价值的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用能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项目投入使用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略)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要加强用能管理和设备保养,积极开展能耗指标与同类行业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建设单位:(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地点:(略)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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