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龙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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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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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规模及内容:龙门水库位于
(略)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龙门水库于1955年动工兴建,1956年竣工投入运行。2019年10月,
(略)水利局对龙门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鉴定为“三类坝”病险水库;2021年4月,
(略)核查同意“三类坝”安全类别鉴定。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需对龙门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大坝(浆砌石坝段、土坝段)、溢洪道、放水设施(低位放水涵管、高位放水涵管)等进行除险加固处理;清淤;完善机电、金属结构;信息化改造等。工程总投资6382.01万元。
2、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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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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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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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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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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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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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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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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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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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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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略)络链接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心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和生态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其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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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提交书面意见、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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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
(略)
(略)国有水库管理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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