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过滤器等耗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GH-DL2024-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采购需求-1、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过滤器:*4.产品为0.3微米过滤,对空气中0.3微米以上微粒的滤除率应不小于90%。
现修改为:
1、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过滤器:◆4.产品为0.3微米过滤,对空气中0.3微米以上微粒的滤除率应不小于90%。
二、第四章评标办法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重要技术参数
3分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3分,共1项,共3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重要技术参数
3分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1.5分,共2项,共3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附件:更正公告.docx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