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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织金县少普乡大雁煤矿(优化重组))

所属地区:贵州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贵州 - 毕节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略)大雁煤矿(优化重组)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
(略)8((略)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略)2
通讯地址:(略)
(略)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略)
建设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略)大雁煤矿(优化重组)
贵州(略)新地村
(略)
(略)
大雁煤矿(优化重组)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略)
(1)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0m3/h,处理工艺采用“初沉+中和(预留)+曝气调节池+混凝-絮凝反应+斜管沉淀+絮凝-气浮+锰砂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矿井水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中Ⅲ类要求(全盐量低于1000mg/L),SS、总铬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外、Fe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略))直接排放限值、Mn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4一级排放标准,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的要求。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等,不能回用的部分矿井水通过管道排入岩底下小溪排放。②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目前在工业场地内建设有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0m3/h,采用“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的处理工艺,根据环保竣工验收阶段的监测结果(毕环验[2015]18号):大雁煤矿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一级标准,优化重组后生活污水处理站继续使用。③工业场地煤泥水处理措施:工业场地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式结构,环评要求在储煤场内东侧修建煤泥水收集池(容积10m3);环评要求辅助(略),容积分别为45m3、80m3)。工业场地内的收集的煤泥水、初期雨水全部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2)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首先应加强管理(略)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其次(略)根据其防渗要求进(略)防渗进行防渗;然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略))要求设立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略),制定监测计划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最后需完善应急响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
(3)粉尘防治:工业场地内储煤场、装车场联合布置,均设置在全封闭式棚架结构内,并在储装场地内部及四周设喷雾洒水装置,(略)(略)至原煤储煤场均采用全封闭式胶带运输走廊,矿井原煤在筛分、装车场等易产生煤尘处,均要求设置喷雾的洒水装置,并降低装卸落差。通过以上措施确保项目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满足GB(略)的要求。
(4)噪声防治:通风机、压风机及制氮机房、(略)、污水处理站、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瓦斯抽放泵站、皮带运输机、绞车房等。评价针对高噪声源分别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略)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并禁止夜间运输
(5)固废处置:煤矸石外售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在临时矸石周转场堆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池)分类收集后定时定点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略)
(6)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全井田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9.1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全井田约1.7km2。本矿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不会像平(略)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略);地表沉(略)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略)边界上山的(略)域范围内。矿井(略)(全井田)开采时受Ⅳ级破坏的居民点采取搬迁措施。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略)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严重者要进行搬迁,其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略)大雁煤矿(优化重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pdf
评估意见
〔2024〕书98号关于对《(略)(略)大雁煤矿(优化重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略)
公示—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略)
公示—公参的方式:(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略)9、(略)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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