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年产过滤新材料6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单位:
(略)
3、企业地址:
(略)
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公示期限: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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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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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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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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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6M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pdf5.1MB,下载次数0
附件3:
(略)验收意见
(略),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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