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温州市核心片区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温州市核心片区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土地信息
基本信息
(略)(宗地编码):
(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
地块名称:(略)
(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
土地位置:
(略)
竞买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略)(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略)进行开发建设的,(略)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略)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略)。2.联合申请竞买的,(略)。(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略)注册登记手续并提(略)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所属(略)
(略)(本级)
地块(略)域:
(略)
出让面积:
24281.69平方米(36.423亩)
土地主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土地用途面积(平方米)出让年限(年)
零售商业用地20639.4540
餐饮用地455.2840
(略)场用地455.2840
旅馆用地455.2840
文化设施用地455.2840
商务金融用地455.2840
娱乐用地455.2840
宗教用地455.2840
公园与绿地455.2840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9≤容积率≤1.0
绿化率:
15.0%≤绿化率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50.0%
建高
建高≤20.0米
联系人:(略)
王女士
联系电话:(略)
(略)9
联系人:(略)
(略)(略)A座4楼)
是否标准地: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亩均税收:
单位:(略)
指标名称:(略)
单位:(略)
指标名称:(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指标:
指标名称:(略)
所在地(平台归属):
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略)(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略)(园区)、产业(略)、特色小镇、工(略)(略)
交易信息
报名开始时间:
(略):00:00
报名截止时间:
(略):00:00
挂牌开始时间:
(略):00:00
挂牌截止时间:
(略):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略):00:00
竞买保证金:
1762万元
竞价方式:(略)
竞地价
是否有底价:

竞地价起始价:
竞地价增价幅度:
万元
(略)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略)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略)人民政府(委托(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略)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鹿城分局承办),(略)(以下简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略)
(二)地块范围:(略)土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号G(略))所示。
(三)土地面积:出让面积24281.69平方米,其中C-03a地块17720.06平方米,C-01地块6561.63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略)场用地、旅馆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宗教用地、公园与绿地。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六)土地开发程度:现状。
各报名单位:(略)
四、地块的规划条件与具体利用要求等
(一)规划用地性质:B1(商业用地)兼容A2(文化设施用地)、B2(商务用地)、B3(娱乐康体用地)、A9(宗教用地)、G(绿地与广场用地)。
(二)土地利用指标:
地块容积率0.9-1.0,其中,C-01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6562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面积控制要求:≤1968平方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C-03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17720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面积控制要求:≤5316平方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0米。
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略))为准。
(三)土地使用标准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略))规定的指标。
2.关于地块转让要求。该地块在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和土地复核后,地块建筑面积(不含筹集部分)可按子地块整体转让且各子地块不可再分割转让。考虑到该地块与B-09a地块可统筹考虑停车泊位设置,需增设配建50个B-09a地块停车泊位,增设配建车位权属归于该地块竞得人所有并需无条件提供B-09a地块停车免费使用,该地块按子地块进行整体转让时应在不动产权证上详细注明地块停车位统筹以及利用要求。地块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项目。
3.关于地块手续办理要求。该地块可按子地块分开办理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土地复核及不动产办理等相关手续。
(四)地块结建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块地下空间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另行缴纳地下部分出让金后由竞得人取得使用权。
1.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地下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配套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列建筑面积指标。
2.①非人防车库(位)。地块非人防车库(位)按规定另行缴纳地价款后,可由竞得人销售或出租。地下首层非人防车库(位)及为其服务的专用疏散空间(含地下室通道、坡道)等楼面地价586元/平方米,(略)面地价按地下首层的50%执行,地下三层以下(含三层)免收出让金。②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办公、娱乐、仓储、医疗、体育等用途(不可分割转让,只能与子地块地上建筑面积一并整体转让),以及为其配备的专用疏散空间和配套用房等,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地下首层部分出让金确定为745元/平方米,(略)面地价按地下首层的50%执行,地下三层以下(含三层)免收出让金。③地下空间除用于上述用途外,不再另行收取出让金。
3.地下空间地价款的具体缴纳方式:(略)
4.该地块依法结建的人防(略)文件执行。
(五)本地块竣工建筑面积及地块内各使用功能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规划核定的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指标结算。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地块自提供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七)期限届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收回并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八)建筑品质要求
1.建造模式:该地块绿色建筑相关要求按照《规划条件》执行,《规划条件》未明确事项按《(略)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略)年)》执行。
2.该地块项目建设必须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地块上的所有施工内容实行总承包,不得分包(包括桩基、铝合金门窗、外立面、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安装工程等),由地块竞得人自行提供的材料、设备均需记入施工合同价格。
3.造价标准:该地块建筑外立面(不含门窗)采用玻璃幕墙造价不低于(略)/平方米,采用非玻璃幕墙造价不低于650元/平方米。门窗造价不低于850元/平方米。室外景观工程(不含架空层)平均造价不低于750元/平方米。工程造价按现行有关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进行计算,且分项工程造价标准不低于《(略)(略)域项目建设品质提升导则》(试行版)相关要求,工程量按现行计价规则进行计算。
4.该地块在设计、施工阶段须根据(略))执行。
本地块建筑品质要求相关内容,按照《(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执行,由区建美办在项目方案设计时予以把关,后续履约、组织认定、监管、验收由(略)政府把关(建筑品质相关要求可咨询(略)住建局,电话:(略);《(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略)负责解释,电话:(略))。
(九)其他要求
1.C-03a地块内需设置一处单层玄坛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3平方米(可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一处单层框架结构忠义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70平方米(可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及一处180平方米文化广场,附属用房及广场落位示意图详见《(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C-03a地块竣工验收后,两处附属用房(土地用途为宗教用地),由市城发集团以综合成本价格(略)/平方米向地块受让人筹集,用于(略)政府拆迁安置户的安置,筹集款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一处180平方米文化广场(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化)由地块受让人无偿提供(略)政府使用。
2.关于地块投资强度及民居复原要求。该地块建筑面积综合单方造价不低于(略)/平方米。地块竞得人需复原2处古建民居,建筑面积分别约300平方米和225平方米,复原方案详见《(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3.该地块外围公园绿地(蒲州单元C-02地块、蒲州单元C-04地块)、河道驳坎(蒲州单元C-04地块)、蒲州单元C-02地块与蒲州单元B-10(略)桥下贯通工程,由地块受让人负责代建,其中蒲州单元C-02地块用地面积2713平方米、蒲州单元C-04地块用地面积2449平方米、河道驳坎长度约177米、连接的人行桥约25米、(略)桥下贯通面积约1000平方米(最终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代建工程总造价按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下浮12%执行。(略)另行办理立项、划拨等手续,由地块受让人自行发包施工,并要求于2025年底竣工,竣工验收后移(略)城发集团。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
以上相关事项具体按照《(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执行。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略)
(十)关于地块及周边设施保护要求。
1.地块用地红线外围的蒲州街玄坛(略)级文保单位:(略)
2.地块受让人在地块开发建设时须做好基坑支护及监测工作,加强地下室支护,(略)、管线及其他地块安全,不得因地下室开挖而造成其地下埋设管线破坏或损害,(略)(略)(略)等。如造成破坏,地块受让人(略)城发集团要求无条件复原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后果。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略)(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略)进行开发建设的,(略)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略)申请书中明确。
1.单独申请竞买的,(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略)
(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略)注册登记手续并提(略)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六、挂牌出让程序
(一)信息发布:(略)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略)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略)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略)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略)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七、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略)
(一)办理数字证书
(略)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略)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略)-guide
(二)竞买申请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7时00分,凭数字证书,(略),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略)主页;
2.点击通过(略)选择,进入(略)(本级)交易大厅;
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
4.(略)提交竞买声明书,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申请人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地块信息、地块现状、规划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否则,不得参加拍卖。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24年6月14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762万元交纳到指定账户。
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竞得人的1762万元保证金即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中心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略)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四)获取:(略)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八、(略)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具体为2024年6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17日9时00分。
(略)上报价。
至2024年6月17日9时00分,若有至少一名竞买人申请要求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将进行限时竞价。
(二)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
本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8806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本地块挂牌起始价和成交价均不(略)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竞得人应按规定另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报价方式:(略)
本次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略)
(四)网上竞价规则
(略)进行报价,(略)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略)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略)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略)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略)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略)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略)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结束。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限时竞价:(略)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略)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略)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略)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结束,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略)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出价最高者,指价格最高者。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略)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略)内的个人文档,(略)“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九、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
(一)(略)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略)
(二)(略)上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出让人指定的邮箱:(略)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法人章);
(2)法人单位:(略)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略)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略)申请书》(须加盖法人章);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自然人签名);
(2)竞得入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略)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略)申请书》(须自然人签名);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组织公章);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略)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略)申请书》(须加盖组织公章);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法人章、组织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略)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略)申请书》(须加盖法人章、组织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使用其他语言填写的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
(2)联合申请各方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竞买文件签署人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略)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略)申请书》;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分别在《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略)申请书》上加盖单位:(略)
竞得入选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通过审核后,竞得入选人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地价款缴纳方式:(略)
(一)(略)签订《(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凭已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联系单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时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整体移交手续。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天(略)住建局签订《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竞得人不按本条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权,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撤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退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竞得人在签订《(略)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的,则延长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支付竞得价款的50%(含定金),12个月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竞得人不按本条规定时间缴纳出让价款的,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应在缴费期限前在电子税务局或者前往(略)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及缴费业务(业务咨询:(略)(略)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联系电话:(略)
十一、注意事项
(一)(略)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略)络风险,(略)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略)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略)或出让人咨询。
(三)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略)(略)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略)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略)不能正常运行的;
5.其他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略)上挂牌出让活动。
因竞买申请人、(略)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略)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五)竞价结果无效及违约认定。
1.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略)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竞买申请人、(略)实施的所有行为,(略)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略)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缴纳的3%契税,由竞得人负担。
(八)(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的条款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略)).pdf附件:(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成交确认书.pdf附件:(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出让合同(模板).pdf附件:(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红线图.zip附件:(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样本).pdf附件:(略)(略)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pdf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