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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第二包)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4-05-17

中标结果公告(第二包)

一、项目编号LACGZX-H2024-018

二、项目名称皖西学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第二包:大数据中心核心设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中标金额:伍佰贰拾捌万元整 (5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超融合业务服务器

品牌:H3C

规格型号:UIS 3000 G5

数量:6台

单价:190000元

名称:校园网核心 Bras

品牌:H3C

规格型号:CR16010-F

数量:1台

单价:705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科 钱健 孟林树 范祥林 江健 刘红波 陈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5.75 分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皖西学院

址: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联系方式:0564-3305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

联系方式:0564-5150913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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