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湖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点军区部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湖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略)部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略)
(略)
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略)
工期

对孙家湾水库进行大坝加固、输水涵管加固等;对梓相坪水库、黄家冲水库、小溪口水库进行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涵管加固等。
180日历天

对小冲子水库、鸭子嘴水库进行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涵管加固等;对林家湾水库进行大坝加固、输水涵管加固等。
180日历天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5)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略)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略)
(5)拟派项目经理:(略)
(6)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9)(略)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略)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略)
(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2)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本次招标2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投2个标段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处理。
(13)单位:(略)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略)(略)员后,方可登录会(略)(http://(略)(略)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7日20时00分止。(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略)(略)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略)(略)(略))《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略)—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略),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略)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略))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略)
七、开标
(略)(略)(略)上开标。招标代理:(略)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略)畅通的任意地点:(略)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略)
十、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