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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标前评审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5-17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选取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现进行合作伙伴标前评审。

1.项目概况

1.1.需求概况:提供6套双光谱重型云台摄像机、6台防盗摄像机,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平台技术服务,专业人员技术服务。

1.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1.4.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2个包

包一:珙县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自有资金 72万元

包二:兴文县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自有资金72万元

1.5.实施地点:宜宾市

1.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7.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

1.8.商务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及报价表。

1.9.其他内容:【可选,前向如有特殊要求的,参照设置】

本项目寻找合作伙伴,如选取人未在前向中标,则本项目不再与合作伙伴签订商务合同。

2.资金情况

2.1.预算金额(含税):144万元

2.2.包一:珙县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自有资金 72万元。

2.3.包二:兴文县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自有资金72万元。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选取人。

3.2应答人应承诺可开具符合选取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应答人应进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林草行业森林草原防火场景【二级合作伙伴库】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选取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四川省宜宾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控股管理关系:

1)在标前评审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双光谱重型云台摄像机。应答人如为应答产品双光谱重型云台摄像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合法销售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如出现制造商代理商同时参选或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委托多家代理商应答的,相关应答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标前评审文件的获取

5.1标前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18日至202405219:00-17:00

5.2标前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提供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发邮件至jinzd@chinatowercom.cn

5.3标前评审文件费用:/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052210 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中国铁塔四川省分公司大楼(联系人:靳仲达 联系电话:13881789495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唱价,选取人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选取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1.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1.2未按照标前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1.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标前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前评审公告在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选取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外江路28号铁塔公司大楼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7608312220

电子邮件: lirui9@chinatow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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