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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部混凝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4-05-17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部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CG-WZJC-2024-0517

中铁十五局集团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就项目所需混凝土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 招标条件

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需用混凝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微山湖街288号向北300m

1.3工程概况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位于线路中部,接轨于甘官站,场址西侧紧邻微山湖街,东侧、南侧为规划道路,北侧为细河,占地面积12.79公顷(包含主变电所用地0.25公顷),负责3号线部分配属车辆的运用、列检、双周三月检等工作。主要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轨道工程、路基、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通风空调及采暖、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道路及亮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电缆隧道及电缆沟、周界安防、综合管线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3.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1

SPHNT-01

商品混凝土

C20

26061.06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商品混凝土

C25

2481.27 

商品混凝土

C30

7379.95

商品混凝土

C35

8621.1 

商品混凝土

C40

15700.29 

商品混凝土

C45

1483.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的产品必须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4.4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20191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1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参与包件SPHNT-01商品混凝土招标的投标人经营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是沈阳铭峻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辽宁龙运混凝土有限公司、辽宁鑫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鞍东混凝土产业有限公司、沈阳健晖混凝土公司、沈阳凯利混凝土公司、辽宁煜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金河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龙运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贝尔德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澳华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正前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瑞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沈阳亿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华铭特种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辽宁万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泰丰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亚泰集团沈阳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辽宁泰盈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龙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3个厂家生产产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7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5 月 22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投标者对意向项目及包件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标书。

5.2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统一组织售卖,售后不退。

5.3请投标人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2日内将标书费(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须分开打入,【转账附言请注明:XX包件标书费或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打入本次招标人公布的账户,并将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837951664@qq.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入标书费并发送邮件的,我们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4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7点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元500/包件,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号:2105 0143 4301 0000 041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文化路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8时00分至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31000分。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微山湖街109号。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微山街109

联系人: 刘印夺                    

 : 15774503181                 

 箱:837951664@qq.com            

 

中铁十五局集团

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甘官停车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20245月17 

 

 

 

 

 

 

 

附件: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标书选择

□ 电子版           □ 纸质版

(请在选择前打√)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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