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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350201]HC[GK]2024013-集美校区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略)按项目获取:(略)
一、(略):[350201]HC[GK](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8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1万元
采购需求:集(略)厨房设备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交采购人:(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略))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文件附件《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略))。(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略)4层大厅收标窗口3(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址:(略).gov.cn
开户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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