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绩效评价服务
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湖北省商务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略)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根据《
(略)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抽查16个市(州)商务局、
(略)202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略)202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具体工作内容为:
1.赴各
(略)州商务局
(略)州商务局工作情况;现场抓阄随机抽点,
(略)项目建设情况、现场审阅项目绩效目标佐证资料、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应财务资料等。
2.
(略)202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出具2023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包括全省报告
(略)州报告)。
二、承办单位:
(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应在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协议供应商—会计或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录中。
3.以前承办过类似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有承办相关委托事项应有的人员配备和专业能力。
三、工作要求和时限
1.确保项目服务质量。承办机构要遵循客观性、公正性原则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规程,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应在启动后1个月内完成。
2.制定工作方案。承办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人员配备、服务标准及流程、岗位设置、后期服务、延伸服务等内容。
3.人员配备。承办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力量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承办机构需确定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应固定不变,并实地组织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
(略)
4.保密规定。承办机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5.现场工作时间。
(略)现场评价时间不少于1天。
四、预算与承办机构确定
1.本次绩效评价费用总预算控制在11万元以内,包含项目服务费、绩效评价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工作方案、拟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配备情况等,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响应文件,
(略)上商城进行询价,确定最终承办机构。
3.供应商应与此次绩效评价对象没有经济业务联系,并作出承诺。如有经济业务联系,供应商应主动说明回避,同时湖北省商务厅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五、材料报送
如你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湖北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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