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厂房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
(略)
4.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材料,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9日-2024年06月17日(20个工作日)
5.联系人:
(略)
6.备注: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扫描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
(略)
附件1:两顺验收公示稿.docx961.2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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