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建设单位: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四、公示内容:竣工日期公示,竣工日期为:2024年3月30日
五、公示情况说明
废气:①粉尘:储存转载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全封闭的储煤棚内进行,储煤棚内安置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日常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
(略)道路洒水抑尘。
噪声:一般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车辆检修由汽修厂进行检修,在厂内不会产生废润滑油;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略)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