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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安居瑾华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公配物业用途调整为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中心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服务,(略)薯田(略)安居瑾华庭周边公共服务资源开展了专项调研分析,具体如下:
一、周边社康和托育机构校核情况
(一)社康过剩。安居瑾华庭位于马田街道薯田(略)(略)常住人口52987人(数据来源:(略)),现有茨田埔社康正在使用中,建筑面积2424㎡,步行距离895米。除安居瑾华庭外,另外规划了5个社康,近期可建成的有金地明峰府社康建筑面积2000㎡,步行距离891米;华润公园九里社康建筑面积1005㎡,步行距离1.4公里。远期规划有薯田(略)利益统筹项目(一期)(略)建筑面积5000㎡、薯田埔旧屋(略)更新项目社康建筑面积2000㎡、雪仙丽A(略)宗地四期社康建筑面积800㎡。(略)的标准,以上社康已经可以很好覆盖(略)的需求。
(二)托位不足。托育机构的规划配置标准为8托位/千人,(略)托位参照幼儿园,上浮系数为1.19,规划学位数=规划标准*规划人口*上浮系数。(略)规划托位数应达到52987*8/1000*1.19=505个,目(略)内仅有托育机构1家,提供托位120个,托位缺口385个。
二、调整依据
(略)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3年局部修订版)要求加快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实现“幼有善育”,考(略)大部分用地为(略)且新建和更新改造居住类项目供给有限,鼓励各类主体利用现有物业,在满足安全、卫生、防护等标准的前提下,改造为托育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要求,(略)和已建成(略)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提出,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三、公告事项
为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经综合研判,(略)(详见附件1),同时面(略)免费提供科学育儿、亲子活动或临时托等服务。现就该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略)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6月19日24时止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略)@(略)
2.联系电话:(略)
3.联系地址:(略)
特此公告。
附件:1.公配物业用途调整信息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略)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附件1:公配物业用途调整信息表.doc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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