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srx(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妇幼保健院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妇幼保健院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约2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妇幼保健院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妇幼保健院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略)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
6、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方式:(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略)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
6、单位:(略)
三、谈判文件获取:(略)
六、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妇幼保健院。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