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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如东县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缓控释肥、硫酸钾型复合肥、水溶性肥采购公告(二)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2023年(略)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略)缓控释肥、硫酸钾型复合肥、水溶性肥JSZC-320623-DYZX-T(略)(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623-DYZX-T(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预算金额115万元,其中分包一:缓释掺混肥90万元;分包二:硫酸钾型复合肥15万元;分包三:水溶性肥料10万元。按预算资金全额采购。
采购需求:
分包一:缓释掺混肥,N+P2O5+K2O≥48%,氮磷钾养分配比为30-6-1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T(略)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GB/T(略)缓释肥料国家标准。
分包二:硫酸钾型复合肥,N+P2O5+K2O≥45%,氮磷钾养分配比为(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T(略)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注:按分包一至分包二的顺序开标、评标、定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以参与其他分包的评标。但不参与其它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需在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缓释掺混肥
1.投标供应商是本采购项目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肥料部级登记或省级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或备案的产品相同。
3.投标产品需提供符合缓释养分指标要求(表1)的2023年1月1日以来经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带有CMA标志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与缓控释肥核心原料(缓释肥料)生产商的关于该投标产品核心原料的有效购销合同。
分包二:硫酸钾型复合肥:
1.投标供应商是本采购项目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必须经省级肥料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备案的产品相同。
3.投标产品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经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带有CMA标志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三、获取:(略)
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1:59,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现场谈判。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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