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关于公开征集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线索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21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省司法(略)司法局的部署,我县组织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线索。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略)的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提供您发现的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二、重点整治内容
请您围绕以下六个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一)事项下放的合理性问题。重点核查赋权乡镇的执法事项是否属于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等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下放的执法事项是否过多、是否(略)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存在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可能产生重大危害后果、专业技术要求强,近五年内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执法事项下放的情况。
(二)事项下放的程序性问题。重点核查是否违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略)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和《(略)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规定的程序下放执法事项;是否存在执法事项下放的决策过程未经评估或者不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对下放执法事项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三)上级部门监管“缺位”问题。重点核查执法事项下放乡镇后,原县级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实施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管职责,是否存在“一放了之”的情况;执法事项下放乡镇后,原县级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将已立案未结案的执法案件一并移送乡镇处理的情况。
(四)上级部门培训指导不到位问题。重点核查执法事项调整下放有无设置过渡期;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无指导乡镇规范实施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执行程序,妥善处置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查封、扣押的财物,指导做好财物的保管移交、仓储处置和收入上缴等事宜;县级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对乡镇提出的执法协助请求予以明确的答复、指引或技术支持。
(五)编制经费下沉问题。重点核查编制资源是否充分下沉乡镇;是否占用或者变相占用分配下达乡镇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乡镇执法人员是否在编不在岗,是否真正从事执法工作;执法事项下放乡镇后,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是否同步划转乡镇。
三、线索提供方式:(略)
(一)电话提供。县司法局举报投诉电话:(略)
(二)来信提供。问题线索邮(略)(略)司法局法治督察股,邮政编码:5173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三)鼓励实名。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略)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略)司法局
2024年5月21日
相关附件:

企业专属对接人

2.35225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