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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维修升级电子胃肠镜项目(二次招标)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22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项目概(略)(略)维修升级电子胃肠镜项目(二次招标)的被邀请供应商“(略)”应登录“远东招标深圳((略))”下载获取:(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略)(略)FE1888SZF-1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6、采购需求:电子胃镜2台;具体采购需求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略).cn)、(略)(略).cn)、(略)(略)(略).cn)、(略)(略))和“(略)(略).cn)等5(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承诺“本单位:(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受采购人:(略)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略)告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必须为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非进口产品),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接受进口产品。
四、获取:(略)
1、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下午17时00分。
2.点击《谈判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略)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供应商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激活需等待约10分钟)后再点击相关《谈判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略)
3.本谈判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元/项,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略)2、(略)转101、121e-Mail:(略)@zgyd11.com
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招标代理:(略)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略)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4、开标现场及观摩开标仪式:本项目开标仪式采用线上方式:(略)
(略)、并将各自的用户名称:(略)
其它事项详见《(略)专篇》。
六、发布媒介:
(略)(略)
(略)(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7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略)
(其他咨询)(略)9、(略)转121
传真:(略)9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9、(略)转110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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