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1000台套/年水处理设备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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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
(略)张邴堡村村西北,
(略)现
(略)内,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租赁原有厂房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其中包括车间、仓库、
(略)等。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4人,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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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1000台套/年水处理设备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附件1:
(略)1000台套年水处理设备加工扩建项目-验收报告.pdf2.3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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