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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5-23

  • 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采部受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
    2.项目地点:黄山市
    3.项目单位: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控制价:约175万元
    6.项目类别:工程类
    7.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开评标
    1.报名时间:202459日至51416:00
    2.报名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办法: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查看项目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投标,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办理购买手续。
    4、请未注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投标人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首页中会员注册”,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注:会员为免费注册、项目操作如遇问题,可拨打优质采专属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551-62220026(费工)、62620631(谢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51516:50
    2.开标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交口,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409开评标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451516:50
    六、联系方法
    招标组织单位: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采部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交口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2720030
    招标单位: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话:13965078589(提供项目资料、图纸)
    发布媒介: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网址:http://www.hflq.cn/Bidding.as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逾期报名不成功。(首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无需再次缴纳)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与招采部联系人联系,对项目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责任自负招标。

  • 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歙县绍濂至王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线等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HFJT-LQ-2024-0058)项目,于2024年05月15日16时50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时创建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亿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05月23日 至2024年05月26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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