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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中医院制剂中心室内装修净化及室外附属工程射洪市中医院制剂中心室内装修净化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1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四川 - 遂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室内装修净化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略)室内装修净化及室外附属工程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略)室内装修净化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略)
1.2本招标项目(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面积约8000m2,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3811.6m2,新建建筑面积约26.82m2。其中,对锅炉房、药剂提取室、浓缩间、(略)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新建门卫室及大门,10m3/d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4计划工期:270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略)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略)企业注册地不(略)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略)近五年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信用四川”网站((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http://(略))企业或注册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的。
(略)(略).cn)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在限制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略)上报名,网址为:(略)(略)((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3日17:00时,登录(略)(略)(网址:(略))获取:(略)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工程量清单;图纸)。
4.3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略)上递交:(略)址为(略)(略)(略)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四川省)(略)(四川省.(略))(略)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中医院
招标代理:(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353462Q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
地址:(略)
(略)
地址:(略)
(略)
邮编:
629200
邮编:
610073
联系人:(略)
刘蓉
联系人:(略)
唐辉
电话:
(略)
电话:
(略)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略)址:
/
(略)址:
/
注:(1)招标人:(略)
(2)招标人:(略)
(3)招标人:(略)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略)
(5)招标人:(略)
(6)获取:(略)
获取:(略)
(7)投标人获取:(略)
(8)《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略)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发放招标文件定为不得少于5日,从2016年4月28日就应发放招标文件,由于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2日不是工作日,发放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2日、2016年5月3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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