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JQ63-W3049)(第1包)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3-JQ63-W3049
三、项目概况:
(略)
物资
名称:(略)
规格
(略)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略)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略)
预算金额
1
儿童牙科椅
详见需求参数
详见需求参数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略)指定地点:(略)
5万元
2
牙科综合治疗台(普通型)
详见需求参数
详见需求参数

5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略)指定地点:(略)
25万元
3
牙科综合治疗台(中端型)
详见需求参数
详见需求参数

3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略)指定地点:(略)
30万元
4
种植牙科椅
详见需求参数
详见需求参数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略)指定地点:(略)
30万元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谈判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90万元;
3.最高限价:90万元;
4.本项目第/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略)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单位:(略)
(十)供应商若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十一)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不提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若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8.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不提供)。
9.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
申领方式:(略)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参加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略)(略)(略)(略)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6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略)
八、谈判时间、地点:(略)
(一)谈判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略)
九、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略)
(三)提交样品数量:/。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略)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
(四)联系电话:(略)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9
移动电话:(略)
传真:(略)9
地址:(略)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闫老师
办公电话:(略)9
移动电话:(略)



2024年5月23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