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开福分局机关(一、二)院聘请物业服务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CSCG-GK-(略)7-1采购人:(略)
1机关(一、二)院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分局机关一、二院聘请物业服务,详细需求见附件。项(略).09
合计金额小写:(略).09元合计金额大写:伍佰柒拾玖万陆仟伍佰陆拾柒元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建筑面积712.04㎡,警察之家建筑面积572.5㎡,警体馆建筑面积764.85㎡。绿化面积约5000平方米。整个大院2个出入口。
开福分局机关二院位(略)(略)面铺装面积约5270㎡,停车位95个,地上停车位40个,地下停车位55个。服务内容为该范围内所有建筑本体、设备设施、园林绿化、道路停车等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以及正常运转所必须确保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会务接待、卫生保洁等。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略)合同服务期限
(1)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本次为第一年度签订)
(2)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略)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需变动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相关信息予以变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略)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先行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税率6%),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合同项下相关义务。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略)(略)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一)(略)域:
1、服务内容:
(1)项目(略)的卫生清扫。
(2)门窗、玻璃、地面、扶手、天花板清洁,垃圾清运。
(3)化粪池每年清掏两次。
(4)大院内地面设施、建筑物周边、池塘、护栏、(略)两侧护栏、广场、标识标牌、绿化地的卫生工作。
(5)(略)消防通道的卫生工作。
(6)(略)东西两向的消防通道的卫生工作。
(7)车库卫生。
(8)工会(略)(略)域卫生。
(9)开展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工作。
2、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略),地面定期清洗,没有污渍;门窗玻璃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2)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3)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灯具、(略)出现;
(5)道路、广场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6)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要求在领导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打扫,要保持卫生整洁;
(7)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
(8)房屋外观完好无损;做到及时维护及报修;
(9)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10)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包含生活垃圾外运,不含建筑垃圾外运)
3、保洁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年龄:55岁以下。
(二)安全保卫要求:
1、服务内容:
(1)大院、大厅出入管理;
(2)(略)域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略)面冰雪清除和防冻工作。
(3)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工作,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治安,防火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制定各类紧急预案。
2、服务标准:
(1)岗位24小时轮流值班,(略)人员、物品、危险品进出安全,做好登记,有交接记录,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
(2)公务车辆的管理、扣押车辆的管理、外来社会车辆的停放、控速、噪声控制、安全提示、车辆检查登记、交接、记录;
(3)建立消防组织机构,排除消防隐患、违章处理情况、熟悉消防设施分布,设施到位完好检查、记录、整改,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4)管辖范围内治安巡查及重点部位防范检查和巡逻,做到巡查到位,有记录;
(5)各类治安、刑事、上访、消防、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处理;
(6)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7)优化巡查点位布局,(略),对(略)域进行巡查,以确保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
3、对保安人员素质的要求:
(1)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年龄55岁以下,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高1.65米以上。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3)安保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以及甲方的实际需求设定岗位。
(三)绿化管理要求:
1、服务内容:大院内树木、花草、绿地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2、服务标准:
(1)制定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2)定期进行苗木修剪,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3)做好病媒防治工作。每年春季和夏季做好集中药物杀灭工作,确(略)少蚊虫、无蟑螂、无鼠患;
(4)对极端天气气候(冰灾、旱涝等自然灾害),应早准备、早预防,不能出现树木冻死、枯死现象。
3、绿化养护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2)熟悉园林绿化工作;
(3)年龄:55岁以下。
(四)主要设施及设备的维保要求:
1、服务内容:
(1)(略)的日常小修与保养;
(2)(略)日常维护、保养、小修;
(3)(略)日常检修与维护;
(4)房屋及公共设施日常修缮。
1.1(略)
服务内容:(略)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临时用电管理。
服务标准: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并做好记录。(略)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略)、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为节约用电,(略)及院落部分公共照明灯的关闭。
1.2(略)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略)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略)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略)、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略)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1.3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做好记录,及时报修。
1.4房屋修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2、维修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限男性。
(2)年龄:55岁以下。
(3)经过培训,(略)的一般性能,有电工证。
(五)接待服务
1、服务范围:院内各个建筑物内的会议、外来客人的接待服务。
2、服务内容:各接待室、会议室等场所的接待服务,会前茶水、茶杯纸巾的准备,接待期间茶水的供用等其他服务事项。
3、服务要求:
(1)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做到服务周到。
(2)责任明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接待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形象好。
(2)身高:1.6米以上。
(3)年龄:45岁以下,会讲普通话。
(4)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熟悉会务和贵宾的基本接待。
(六)电梯设备
1、服务范围:机关院2台电梯、机关二院2台电梯。
2、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管理;对机房设备、(略)(略)、轿厢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具体如下:
①运行状况的检测、调试。
②轿厢照明检测、调试、更换。安全开关,(略)接触良好、有效。
③减速箱、电机、发电机组工作正常,无异响,工作温度符合标准。(减速箱油温不高于85℃,电机轴头温度不高于55℃)
④制运器间隙均匀,制动灵活可靠。
⑤控制柜内原件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显示正常。触点、接头无松动、无虚接、无积尘,随时检测。
⑥选层准确、运行平稳、开关门灵活、无撞击、信号反应良好、安全触板、灵敏可靠,随时调试。
⑦导轨、绳头组合、减速器、安全钳符合标准,动作灵敏可靠,导轨润滑正常,随时检测校正。
⑧机房、井道、轿顶、底坑干净整洁、无油污、无积水,随时检查清理。
⑨各部位绝缘阻值大于0.5MΩ,接地阻值不大于4Ω。
3、服务要求:
①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各种运行状态、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齐全归档。
②电梯按规定时间正常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
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年检合格;
④轿厢、井道保持清洁卫生;轿厢每天清洁,每半月抛光打油一次,每天更换地垫;
⑤电梯出现停梯故障,在接到报修后管理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处理;如需专业人员维修,(略)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4、其他约定
(略)进行维保。(略)由甲方按照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聘请,维保服务合同由甲方、乙方、(略)三方签订;
②乙方负责每年的电梯年检;
③乙方负责购买电梯安全综合险;
④维保合同签订后,(略)进行监管,建立巡视检查登记制度,定期联系督促做好维保工作。如因服务、监管不到位,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发生,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保密管理
1、为确保公安局机关大院内的工作安全和信息安全,(略)应加强保密管理工作。
2、建立保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大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工作职责、保密范围、保密等级和保密措施等。
3、加强保密培训:(略)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定期组织保密知识讲座,使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签订保密协议:与服务单位:(略)
5、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保密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泄密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八)其他要求
1、物业服务管理目标:服务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有效投诉处理率100%;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100%,修复率95%;无损毁、无偷盗、无事故;时时、处处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
2、对乙方“三防”的要求:乙方应制定相应制度,防火灾、防偷盗、防事故;确保服务期间无一例火灾,无一件偷盗,无一项设备损毁事件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经济损失在壹拾万元以上的,除照价赔偿恢复外,一次性罚款贰万元。
3、因乙方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工伤或职业病事故、违法犯罪、各类纠纷等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或者赔偿责任的承担,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4、乙方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5、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甲方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及对甲方的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佩戴企业、工种标识;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无权对外收费。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由甲方对其处自行收费金额5倍以上的经济处罚。
8、乙方无权处置属于甲方所有的物业设施;管理期间不能擅自使用和租借物业设施(包括会议室、住房等),一经发现,由甲方按甲方租用标准5倍以上进行经济处罚。
9、乙方负责报刊、邮件和信函的收发工作,确保无丢失、无损坏,按时发放到位;乙方可根据需要订阅部分报刊、杂志,但费用自理。
10、物业管理用房提供:由甲方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需求,提供适当合理的物业办公和管理用房。员工宿舍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严禁带家属居住。
11、物业管理饮食安排:餐饮自理。
12、乙方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具体分担及收缴由甲方约定支付。各值勤点及办公室禁用非正常配备的大功率耗电设备,如电烤炉、电磁炉、电饭锅等。
13、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略)负责供电照明、消防设施、水泵的维护与维修以及损坏灯具灯管的更换和其它500元以下的单项维修。小型维修费报价固定安排1万元/年。
14、(略)域保洁应包含公共卫生间易耗品,如洗手液等。
15、(略)负责承担绿化所需肥料、农药费用,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16、(略)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17、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如人员最低工资、保险等)需要增加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按政策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报,职能部门批准后,按批准情况办理。
(略)人员配置
开福分局机关一院人员配置
(略)
岗位
人员配置
岗位职责
1
项目经理:(略)
1人
全面负责本项目管理工作
2
综合
1人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3
会务员
1人
负责会务服务工作
4
保洁员
8人
保洁班长1人;(略)1-2楼、8楼作战会议室、国保卫生1人;(略)5-8楼卫生1人;(略)3-4楼卫生、局领导办公室和备勤室卫生1人;(略)前面、出入口引桥卫生1人;警察之家、警体馆卫生1人;书吧服务及卫生1人。
5
保安员
9人
保安班长1人;门岗2人;大厅岗长白班2人、晚班1人;车辆指挥岗1人;巡逻岗1人;替休1人。
6
工程维修
1人
负责日常工程维修
7
绿化员
1人
负责日常绿化养护工作
合计
22人
开福分局机关二院人员配置
(略)
岗位
人员配置
岗位职责
1
项目经理:(略)
1人
全面负责本项目管理工作
2
综合
1人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3
会务员
1人
负责会务服务工作
4
保洁员
5人
保洁班长1人;法制办办案大厅1人;外围和地下车库1人;(略)2-3楼1人;(略)4-5楼1人。
5
保安员
8人
保安班长1人;大门岗2人;大厅岗长白班1人;巡逻岗(车辆指挥岗)1人;消防监控室值班2人;替休1人。
6
工程维修
1人
负责日常工程维修
7
绿化员
1人
负责日常绿化养护工作
合计
18人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略)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略)
(略)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略)履约验收方式:(略)
(略)履约验收程序:采取简易验收程序。
(略)履约验收的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履约情况。
(略)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参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规定,属于延续性的日常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如物业管理、保洁、安保、维护、维保等日常性服务)采用简易程序方式:(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须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若乙方不满足相关资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所有劳动人员的安全,尽量避免一切工伤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雇员或其他人的意外伤亡,皆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保障甲方无须承担任何有关的索赔、要求、诉讼等费用和支出。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7.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整体转包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需对实际履行的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6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受损,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全额赔偿,具体以甲方损失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险费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部分,乙方对此无异议。
7.7如乙方违反甲方服务、工作、保密等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在扣除损失后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将剩余合同款项结算给乙方。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6月1日生效11.其他条款1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略)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2、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3、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4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5月20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刘一斌法定代表人:陆延庆
委托代理人:宋森林委托代理人:章俊英
电话:(略)5电话:(略)8
传真:(略)5传真:(略)8
附件列表:附件:(略)公安局开福分局机关大院物业服务考核实施细则.docx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