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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建庆果品有限公司不良资产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浙江 - 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不良资产
交易方式:(略)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是否有保留价无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略)
(略)不良资产
涉及债务人数量
1户
债权
类型
银行类金融债权
债权
债权名称:(略)
(略)
债权基本情况
基准日
2024年4月8日
剩余本金(万元)
3670.50
剩余利息(万元)
1434.08
其他费用(万元)
17.8
债权合计(万元)
5122.38
债权担保诉讼及其他情况
诉讼情况
已诉讼,执行阶段。
抵押、担保情况
(略)名下位(略)赵王村5#房地产最高额抵押15190万元。
资产证券化情况
2021年11月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其他情况
(略)股东夏宝平涉刑案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转让方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抵押物无共有情况,抵押物部分出租。
抵押、租赁等
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揭示(涉及产权转让的重大内容)
一、(略)浙江省分行受托的不良资产,债权费本息为人民币51,223,815.73元,其中本金36,705,000.00元,利息14,340,815.73元,垫付费用178,000.00元(截至2024年4月8日)。
二、债权现状:(拟出让的资产五级分类为次级贷款,(略)(略)
三、其他须披露事项:
1、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略)到期业务进行诉讼,已全部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现已(略)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夏宝平涉刑案,抵押物统一由(略)人民法院执行,(略)桥法院处置。
2、抵押物目前用于经营(略)路桥水果(略)场,市场内商户已不再支付租金,仅以实际交易收入缴纳部分服务费,市场外围沿街商铺存在出租。
3、本次转让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竞买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不良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4)抵质押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抵质押物价值的相关情形;
(5)涉诉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上述事项转让方已做充分披露说明,我方知悉并完全理解,若我方因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未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而不能办理该不良资产的变更、过户等手续的,(略)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略)
总价
转让底价
(万元)
4400
计量单位:(略)
/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的15日内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需将转让价款汇入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账户,并完成“浙交汇”平台订单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略)径:浙交汇——(略)——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除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外,其余包括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须由转让方承担的除外)。
3.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略)
4.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并完成保证金交纳,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之内,如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期之内,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略)络竞价进行转让。((略)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限时报价开始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限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略)站发布公告】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所规定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竞买方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标的受让资格,在报名时须上传《受让资格承诺书》;若竞买方不符合受让资格但仍参加竞买,则视为违约,本次竞买无效,权利人有权再行处置标的债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风险、损失,全部责任及后果均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约定工作日
/
交纳形式
线上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如意向方未通过转让方的资格审核,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未通过资格审核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不论结果如何,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其参与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4.最终交易合同签订前,受让方发生违约时,乙方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在认定违约(违约情形的判断以人民法院或有权仲裁机构作出的终局裁判为准,或以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论为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资金转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略)浙江省分行,账号:(略)(略)99,开户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略)浙江省分行
注册(略)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31314C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项目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受让底价承诺书》.docx《受让资格承诺书》.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联系方式:(略)
手机(略)
传真邮箱:(略)
(略)18层网址(略)
委托方联系人:(略)
传真邮箱:(略)
地址:(略)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受让底价承诺书》.docx《受让资格承诺书》.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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