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
(略)陡岭方解石(金)矿20万吨/年采矿改建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24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附件11自主验收意见.pdf163.6KB,下载次数0
附件2:修改稿:
(略)(略)陡岭方解石(金)矿采矿工程(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pdf23.9MB,下载次数0
![](/static/chinazb/Images/wxts.png)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