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年产水稳料、再生料120万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24日(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
(略)
法人代表:文德华
电话:
(略)
(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1)(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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