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略)
(略)拟租赁位于
(略):Q376)、混砂机(114型)等设备16台(套),进行通用设备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年产通用设备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3000吨。。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评价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调查掌握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工程的特点及污染物特征,论证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核算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
(2)预测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提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对策措施。
(3)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
(略)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新建年产3000吨通用设备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pdf2.3MB,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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