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莱州土山镇24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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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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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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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验收项目装机容量为直流侧240MW,交流侧184.8MW,新建570Wp和575Wp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发电组件,数量分别247752块和171774块;4400kW的箱逆变一体机32台、3300kW的箱逆变一体机8台、2200kW的箱逆变一体机8台。本光伏电站分为220kV升压站和光伏
(略)两部分。升压站原已建成,面积为5976.02m2,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仅在现有升压站新增部分设备主要包括4#主变压器及油池、7#、8#SVG、7#、8#接地变等建构筑物。光伏
(略)占地面积为289.8405ha,为租用土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为33936.6万kWh/a。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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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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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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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土山镇24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专家意见、签字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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