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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法律服务采购(2024)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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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法律服务采购(202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法律服务采购(2024)((略):BJPS-2024-JT-NCB-FW-0043),(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略)
北京排水集团是(略)国资委所属(略)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略)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略)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略)(略)、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略)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略)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略)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略)拟采购法律服务。本次框架形式为框架协议+年度固定总价合同/事项固定费率合同,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按年度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按事项签订固定费率合同,框架协议期限为1095个日历日。实际服务地点:(略)
投标人承诺:符合采购人:(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略)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含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
(略)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和普通发票(根据采购人:(略)
(略)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累计完成20件(含)以上的具有案件生效判决书的纠纷案件代理服务【案件类型至少涵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诉讼均可)、和合同纠纷案件、和侵权纠纷案件】和5件(含)以上的咨询服务(项目类型包括股权交易或资产证券化或发行债券)业绩;
(略)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略)
(略)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律师事务所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该所所有执业律师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不少于80名;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17时至2024年6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略)(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首先登录“(略)”((略))完成注册、申办CA数证书(单位:(略)
(略)账号及密码、单位:(略)
(略)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略)账户将标书费转账(或电汇)(略)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043)标书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略),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略)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略)(略))“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略)(标书售卖电话)通知标书售卖审核员,经审核后,投标人可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略)投标人登录“(略)”((略))“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4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使用“(略)”在线远程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使用“(略)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2024年6月14日8时00分至6月14日9时30分使用单位:(略)
(3)投标人应在2024年6月14日9时30分至6月14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略)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通过“(略)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使用“(略)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上述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上述第(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当通过“(略)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略)”的投标文件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通过“(略)投标工具”向“(略)”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招标公告预留的联系方式:(略)
投标人要确保上传的文件为使用“(略)投标工具”编制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5.4本次投标文件以上传至“(略)”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略)或CA(略)故障导致的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不成功。
5.5逾期上传或解密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5.6本项目将使用“(略)”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略)投标工具”查看本项目的开标结果及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投标人应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投标人不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不影响开标结果的合法有效。
投标人可登录“(略)”((略)),在“04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投标、开标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和北排供应链(https://(略).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略)采购部
地址:(略)
邮编:100013
招标文件发售:(略)
招标项目经理:(略)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质疑电话:(略)
对招标文件异议、评标结果异议均应通过‘(略)’((略))‘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议’模块提出”。
(略)网址:(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略)(略)(略)
招标工作人员纪律监督:(略)(略)@bdc.cn
(略)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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