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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二)更正公告[2024]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安徽省202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二)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2024AFAFZ01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0日
二、公告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的要求
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退还
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中标人无违约的情形下退还
2
第五章采政府采购合同第(略)项要求
(略)付款方式:(略)
(略)付款方式:(略)
3
第五章采政府采购合同第(略)项要求
(略)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略)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4
第五章采政府采购合同第(略)项要求
(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甲方有权不予赔偿。
5
第五章采政府采购合同第2.17项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5%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5%,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乙方无违约的情形下退还。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6转8638、(略)(略)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安徽省202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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